案例 A
全年海外所得 80 萬元
假設來源已確認,且全部海外所得合計為 80 萬元。因未達 100 萬元納入門檻,這 80 萬元不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仍要保留來源、金額與成本證據。
個人海外所得基本稅額
本頁只處理已經確認屬海外所得的簡化計算。若加密貨幣所得來源仍不確定,先回到來源判斷;不要因為金額低於某門檻,就跳過交易分類和紀錄。
案例 A
假設來源已確認,且全部海外所得合計為 80 萬元。因未達 100 萬元納入門檻,這 80 萬元不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仍要保留來源、金額與成本證據。
案例 B
海外所得已達 100 萬元,所以 120 萬元全數納入。假設其他基本所得額項目為 500 萬元,合計 620 萬元,未超過 750 萬元,簡化計算的基本稅額為 0。
案例 C
基本所得額合計 900 萬元;簡化基本稅額為(900 萬-750 萬)×20%=30 萬元。這 30 萬元仍須與一般所得稅額及可扣抵項目比較,不代表一定額外繳 30 萬元。
共同假設:案例忽略外國稅額扣抵、投資抵減、非現金估值爭議、不同所得類別與其他調整,只示範兩個門檻和 20% 公式,不是申報答案。
依財政部與國稅局說明,海外財產交易損失只能在同一申報年度的海外財產交易所得範圍內扣除;不能拿來抵其他類別海外所得,也不能無限制遞延。主張損失時,須能以實際成交價格、原始取得成本與必要費用核實。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海外所得 100 萬元門檻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750 萬元與 20% 計算 · 財政部:海外所得申報提醒(2026-07-22) · 臺北國稅局:海外財產交易損失限制
年度提醒:750 萬元是目前官方頁面所列「113 年度起」金額;實際申報時仍應核對該申報年度最新公告。本站不接收你的收入資料,也不代填申報書。
2026 年 6 月 30 日三讀通過的《虛擬資產服務法》:登記制改許可制、七類服務商、穩定幣須央行同意、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
說明為何交易平台設立地不能單獨決定加密貨幣所得來源,並用契約對手、資產性質、保管控制、結算路徑與交易紀錄建立可交付專業人員的事實表。
金管會的洗錢防制登記名單登的是公司名稱而非交易所品牌,查對照表才用得上。名單上也不是每一家都是零售台幣交易所。